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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徐州市建筑市场监管工作要点
2017年,徐州市建筑市场监管工作的总体思路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19号)精神和市党代会决策部署,紧紧围绕“放管服”三管齐下、协同推进的工作思路,加强施工合同备案、严格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履职、强化事中事后监管、重拳打击违法违规行为,着力健全市场行为纵向监管体系,营造和谐稳定的建筑市场环境。
一、加大建筑市场监管力度,重拳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以规范市场主体行为为抓手,打出市场监管组合拳。强化住建系统内部横向监管体系的互联互通,建立从项目信息登记、招投标、施工许可、合同备案、市场检查、质量安全监管、竣工验收备案等工程建设各环节、全流程、项目为主线的纵向监管体系,形成高效的建筑市场监管合力。继续巩固质量治理两年行动成果,把建设各方责任主体从业行为作为工作重点,严厉打击建筑市场违法违规行为,特别是违法发包、转包挂靠、违法分包行为。
二、严格施工合同备案,强化事中事后监管
以施工合同备案为关口,落实全过程监管制度。严格执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备案制度,确保备案率达到100%,重点检查合同履约人员与招投标人员是否一致、关键岗位人员是否具有从业资格、项目承包企业与从业人员是否存在劳动关系。认真落实建筑市场行为双随机抽查工作制度,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确保每季度不少于一次检查,严格合同履约人员在岗履职检查和工程款拨付等事项的过程检查,重点检查项目负责人和项目部管理机构人员在岗履职情况。
三、加强农民工工资专户监管,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完善我市建设领域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制度,与全省农民工实名制信息管理服务平台对接,实现农民工的身份信息、培训状况、职业技能、从业记录、工资支付、诚信记录及用工信息的互联共享。推动建立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制度,促进企业严格依法将工资按月足额支付给农民工本人。将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的企业,纳入企业信用评价考核范围,列入“黑名单”,并对其采取限制市场准入措施。加强与信访、人社、公安的工作联动,加快案件移交,加大力度打击各类恶意拖欠、非访讨薪行为,形成“一处拖欠,处处受限”的监管体系,切实保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四、健全信用评价体系,引导企业诚信经营
完善信用评价机制,落实信用信息采集责任,实现施工各阶段参建主体市场行为的全过程评价,确保信息采集准确、发布及时。依托“徐州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电子管理档案”平台,定期向社会公布我市建筑市场信用惩戒名单和信用奖励名单,实现信用信息的数据共享和互联互通,营造诚信激励和失信惩戒的建筑市场信用环境,加强与相关部门合作,建立和完善失信联合惩戒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