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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16年度全市建筑业优秀企业和优秀企业家的通知
各县(市)、区住建局(建筑工程服务中心),徐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局、各建筑业企业:
2016年,全市各地主管部门和建筑行业广大干部职工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建筑业发展的指示精神,坚持改革创新,与时俱进,扎实工作,推动了全市建筑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建筑企业和企业家奋勇拼搏、锐意进取、团结协作、诚信经营,为促进建筑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做出积极贡献,涌现出一大批先进典型。为表彰先进,激励全市建筑企业和企业家奋发向上,开拓进取,全力服务支撑“两聚一高”战略目标,为建设强富美高新徐州作出新贡献。经研究决定拟表彰一批“徐州市优秀建筑企业”和“徐州市优秀企业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一)优秀企业、优秀企业家申报范围
凡持有市工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国家、省和我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企业资质证书,且在本考核年度内无安全生产等级以上事故的建筑企业均可申报。
(二)评选名额
1、优秀企业20名。其中:施工总承包企业10家,钢结构专业承包企业3家,建筑装饰(含一体化、及幕墙)企业2家,建筑安装(含智能化、消防、电力)企业2家,建筑基础设施(含市政、水利、港航、交通)企业2家,其他专业承包企业1家。参评企业以原主项资质为准。
2、在优秀企业中选出3家龙头企业(企业2016年度建筑业总产值全市排名前三位的),7家骨干企业(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2家,钢结构专业承包企业1家;建筑装饰〈含一体化及幕墙〉专业承包企业1家;建筑安装〈含智能化、消防、电力〉企业1家;基础设施〈含市政、水利、港航、交通〉企业1家;其他1家。
3、优秀企业家20名。其中,施工总承包10名,专业承包10名。
二、评选办法及条件
(一)徐州市建筑业优秀企业评选办法
1、按照《徐州市优秀建筑业企业评选办法(试行)》(详见附件)进行评选。
2、主要业绩起止时间为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以获奖文件日期为准。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申报优秀建筑企业:
1、2016年以来,所在企业主要负责人或该企业的经营管理层集体违法犯罪的,不得申报。
2、2016年以来,企业发生较大以上质量安全事故超过1起。企业发生拖欠民工工资引起群体事件被通报的,招投标过程中存在围标、串标行为并经相关部门查实的,不得申报。
(二)徐州市建筑业优秀企业家评选条件
1、2016年度建筑业总产值达10亿元以上(专业承包企业2亿元以上)。
2、企业安全生产形势平稳,工程质量获奖数量处于所在市前列。企业在市场竞争中社会信誉好、诚信度高。
3、企业负责人(董事长或总经理)具有较高的科学决策能力、组织驾驭能力、经营管理能力、市场应变能力、改革创新能力、破解难题能力,并积极付诸实践取得突出成效。
4、企业负责人执行政策守规、经营管理守法、廉洁自律守纪、公平正义守信。班子团结带头好、职工权益维护好、企业文化塑造好、社会责任担当好、文明新风示范好。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申报优秀企业家:
1、统计数据不能及时、准确上报的。
2、2016年以来,所在企业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或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不合格的。
3、两年内企业董事长或总经理因违法乱纪被查处的;有弄虚作假、骗取荣誉行为的。
三、评选程序和工作要求
(一)评选程序
评选推荐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自下而上、逐级推荐、民主择优的方式进行。被推荐对象需经县(市)、区初审并公示,由县(市)、区统一报市建设局。
1、集体研究。市优秀建筑业企业评选,根据各地推荐情况,按照《徐州市优秀建筑业企业评选办法(试行)》打分排名。市优秀企业家评选,根据各地推荐情况,按照建筑业企业2016年度建筑业总产值完成情况进行排名。
2、进行公示。将拟表彰的优秀建筑业企业和优秀企业家名单在全市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3、推荐上报。公示无异议后报请市政府。
(二)评选要求
1、明确责任,逐级推荐。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做好本地区的评选推荐工作,要坚持自下而上、层层把关、逐级审核,充分发扬民主,接受群众监督,做到社会公认。
2、严格标准,确保质量。评选推荐工作要坚持评选条件和标准,推荐的企业和企业家要有突出的成绩,确保具有先进性、典型性和代表型,得到行业的广泛认可。要采取适当的方式进行考察了解,无异议后方可上报。
3、加强监督,严肃纪律。要加强对评选工作的监督检查,严肃纪律,严把材料审核关,认真处理群众举报,杜绝暗箱操作。对于伪造身份、事迹,骗取荣誉或未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规定程序推荐的企业和企业家,经查实后撤销其评选资格。
4、严格程序,按时上报。各地要及时开展评选推荐工作,严格履行规定程序,由各县(市)、区主管部门统一按时保质报送推荐材料,逾期未报视为放弃。2017年6月20日前,将申报材料(见附件)各一式三份,电子材料同时报送至市城乡建设局建筑业管理处。
联系人:耿淮春,联系电话:66998082,电子邮箱:1916800181@qq.com
附件:1、优秀建筑业企业申报相关附件
2、优秀企业家申报相关附件
徐州市城乡建设局
2017年5月25日
附件资料请到徐州市城乡建设局网站http://js.xz.gov.cn自行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