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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经信委《关于组织申报经济、石油化工工程、电子信息工程和工艺美术专业技术资格的通知》(苏经信职称办〔2016〕1号)的要求,现将申报2016年度徐州市经济、石油化工工程和工艺美术专业高级技术资格评审材料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申报评审条件
按照苏经信职称办〔2016〕1号文件的要求申报,有关条件、政策、表格在江苏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网站的应用服务栏目下点击“职称申报系统”查阅及下载。
(网址:www.jseic.gov.cn)
2、申报材料要求
凡申报经济、石油化工工程和工艺美术专业高级技术资格的评审材料需经我办初审合格后采用网上申报方式。
3、继续教育相关要求
申报高级职称的同志,必须按照(徐人社〔2012〕354号)文件要求,完成继续教育课时(每年72个学时),并取得(2014、2015、2016年)公共课的合格证书。
4、报送材料注意事项
网上申报完成后,将所报材料分为两个档案袋装(原件一袋、其它材料按提交材料目录装订成册一袋),职称评审费按物价局相关规定收取。
时间:申报材料自2016年4月30日起开始受理,7月31日截止,逾期不予受理。
地址:徐州市新城区汉风路1号行政中心二期西区综合楼D501室(市经信委职称办)。
联系人:李宏,联系电话:85706776。
联系人:程毅、蒋晓惠,联系电话:83309676。
特此通知。
徐州市经信委职称工作办室
2016年4月28日